爱满四季 【上】
*嘎龙嘎无差
*我始终热爱那些年少时的故事
*搭配BGM 玫瑰人生
【一】
Hold me close and hold me fast
快来抱紧我
The magic spell you cast
你施下的魔法咒语
This is la vie en rose
这是玫瑰人生
1、
2009年 夏
九月的北京简直热得让人冒火。
郑云龙穿着跟他老爹一般款式的立领Polo衫,脚蹬一双搭扣凉拖,肩上扛一个大布袋子,手里把着自己行李箱的拉杆儿,嘴里还在不停嘬一根小布丁。他站在校门口眯着眼望了望,回头对爹妈一招手:“这就大门口了,咱进去找寝室吧。”
挡过了形形色色的学姐学长,郑云龙愣是自力更生靠着第六感找到了自己寝室楼的所在方位。正值下午两点半,太阳晒得屁股起烟,把这位来自滨海城市受足十八年水汽环绕的小伙儿热得一脑门子全是汗,吃完了小布丁舌根子底下也尽是苦的。
“操你大爷的北京。”
这是郑云龙在踏进寝室门口后说的第一句话。
爹妈铺床,郑云龙闲逛。寝室楼是老楼,看这样子好几年没翻修,床是快秃噜了漆皮的铁架子加木板,一坐上去吱啦乱叫。窗户缝儿里攒了不知道多久的陈年老灰,一开窗甚至还有只八脚蜘蛛跟着风飞了出去。郑云龙啧了一声,双手下伸扯住衣角,再往上一抻把棉质衬衫脱了,随意挂在自己床对面的横栏上。
郑妈一边给她整床单一边说:“把衣服穿好了,新同学看见像什么样子。”
郑云龙毫不在意:“我这不是还穿了件背心嘛。大家都男的,没什么不能看。”
郑妈懒得理他,叫他闲着没事干就来给他们扇扇风递递水,别杵得跟座大佛似的。
郑云龙把前额刘海一撩:“我看这不有风扇开关嘛……”
啪的一声,头顶两台摇头风扇通了电,太久没有动过的扇叶旋转起来,瞬间就洒了一屋子土。
一家三口大眼瞪小眼,郑云龙赶紧给开关摁回去了,笑嘻嘻地当做无事发生。
“让你干活儿准没好事……”
“妈,我咋知道这风扇这么脏呢!”郑云龙使出惯用的撒娇招数,哼唧了两声,默默离开关远了一点儿。
“好了好了边儿呆着去,我跟你爸要套被子了啊,你别搁我眼前捣乱。”
郑云龙一笑,得令。
于是准备自己溜出去在走廊上透口气。一拉门,门外俨然已经站了一个人,像是正好要推门进来,但晚了一步,手还在悬半空中没落下。
抬头一望,嚯,好一个帅小伙。
面庞白净,两道浓眉,眼窝深陷,鼻梁挺直。只有两片嘴唇不大协调——不能说不协调,就是紧抿成一条线,嘴角往下挂着,让人以为是来催债的。
还有就是,瘦得太吓人了。锁骨支棱着,像马上要刺穿那层薄薄的皮肤。
两人对视了有好几秒,直到屋里郑云龙他妈拉长了声音问:“谁呀——?”郑云龙才想起来好像见了新同学要先打招呼。右手心里闷出了汗,在裤腿旁边抹了两下才往前伸,一把握住了新同学的手。
“你好,我郑云龙。关耳郑,白云的云,霸王龙的龙。”
他说得轻而快,带着海边的咸味儿。
那帅哥一挑眉毛,把嘴抿得更紧,消化了半天他的青岛普通话,隔了半晌才开口狐疑重复道:“不好意思,郑……?”
郑云龙赶紧把标普的调调找回来:“云龙啊!就云朵,白云,云南那个云,十二生肖里的鼠牛虎兔的那个龙啊。”
对面帅哥噢了一声,普通话比他还不标准,带着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卷舌音,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你好,我的名字是,阿、云、嘎。”
郑云龙一琢磨:噢,这世上还真有人姓阿啊?
握手太久了,郑云龙快把人家手攥红了。才记起来人家也要进门,往后退一步让阿云嘎赶紧进来。
进了屋,阿云嘎先对郑云龙的爸妈点头示意,露出一个礼貌而拘谨的微笑来。
“叔叔好,阿姨好。我是阿云嘎。”
郑云龙盯着他的侧脸瞧:
这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长得真不赖。——可为啥一开口露出来两颗小兔牙呢?
爸妈给他铺完了床,整理完东西,几句嘱咐反反复复唠叨了八百遍,最后又给他口袋里硬塞了三百块钱。郑云龙一边说:“够啦够啦,我在北京活得下去。”一边乐滋滋地摸摸鼓鼓囊囊的裤口袋,支起两位家长的胳膊肘就往外送,“再不走你俩在北京旅游的大巴车就要发走了!”
“我跟你爸在北京玩儿两天,你这两天有啥缺的记得给我挂电话……之后我们就回青岛了,你再缺啥我可不给你寄!”
郑云龙:“好嘞好嘞好嘞好嘞,母上大人您走好哈。”
送走爸妈之后,寝室里只余下他和阿云嘎两个人。
阿云嘎一个人拖了个巨大行李箱来的,跟他们一家人打完招呼之后就一个人闷头在整理自己的东西,也没说话。
寝室里一时间安静得吓人。只有寝室外面传来的人声熙攘,挂在树上的蝉叫得热闹。
郑云龙坐在椅子上,翘着一条腿看阿云嘎,说:“哥们儿,咋一个人来啊?”
阿云嘎也被套被子弄得一头汗,此时停下来望着他:“就我一个人。其余人没来。”
郑云龙不知道怎么接话茬,不好意思问深了,于是乎拉长了声音啊了一声,又屁都崩不出来了。
阿云嘎准备继续套他的被子,摸了半天也没摸清楚四个角在哪。
郑云龙瞄准时机,从座位上一弹起来:“我来帮你吧……!”
不等别人拒绝,这个自己被子永远是老妈套的小同志为了在第一天给同学留一个好印象,一马当先当仁不让地冲上前去帮人家套被子。两个人四只手,愣是找了二十分钟的被子角,套错了三次才把棉絮完美塞进被套里。
两人热得汗淋淋,阿云嘎一伸手就要去开风扇,还没等郑云龙出手制止,那铺天盖地的土就又一次甩了下来。
“……还没擦风扇呢。”郑云龙说。他的眼睛里迷了灰,此时根本睁不开,像个瞎子一样使劲揉。
“对不起,我没注意。”
阿云嘎往前一步:“你怎么了?”
“帮我吹吹。”郑云龙往前摸到阿云嘎的肩膀,把自己往前稍了稍:“我眼睛里进灰了……”
阿云嘎僵了一下,似乎是不习惯跟人靠得太近,但又出于礼貌互助,噘起嘴往郑云龙眼睛轻轻吹了两口气。
郑云龙泪眼婆娑,一双眼睛通红,眨巴眨巴。
阿云嘎噘着嘴跟他对视。
郑云龙看着这张露出两颗小兔牙的俊脸,不知道为什么被戳了笑穴,发出一声石破天惊的爆笑。眼泪还未擦干净,腿就软了,抓着阿云嘎的小臂蹲在地上笑个不停。
“哈哈哈哈哈我操,你表情咋这么可爱啊!”
阿云嘎有点尴尬,但又不自觉地跟着这傻小子一同笑起来。
他都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
2、
军训完的某一天晚上,秋老虎最后一次发威。天气不仅热,而且闷,是要下雨的前兆。
寝室六个人靠两台摇头电扇吹,有的人睡着了,鼾声如雷,结果郑云龙越吹越热,身上越吹越黏。
于是这寝室里还没睡着的几个人大晚上不睡觉坐在地上瞎聊胡侃,互相吹牛。郑云龙把阿云嘎也叫来下来了,一共四个睡不着的人盘着腿坐在地上说话。
郑云龙最会侃,一张嘴叭叭叭讲俩小时不停歇,愣是把大家都侃得困意横生,一个一个都回去睡了。凌晨三点,燥热终于稍微散去。纱窗外吹拂进来几丝微凉晚风,只有阿云嘎还在听郑云龙说话。
在阿云嘎站起身也要转身爬上床的时候,郑云龙伸出手,一把抓住他的腕子——
他可真瘦啊,手腕上凸起的骨头像是一粒小石子,摩挲着自己的掌心。
阿云嘎回头望他,眼睛在台灯微弱的照耀下显得湿润而明亮。像是一头温顺小羊的眼睛。
郑云龙说:“我想听听你讲故事。”
此时窗外一声雷在远处炸响,一点闪电的细细银光透过窗射在阿云嘎的侧脸上。他眼睛里的一束光晃了晃。
“我没什么好讲的……”
阿云嘎说。
“我看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怎么每天都一副冷冷的样子。之前大家不熟我不好意思问,现在我想听你说说。”末了想了想又加一句:“我还没有看过草原呢……你给我讲讲呗。”
这位嘴炮打得如同机关枪的大师估计也是累了,语气里居然带了几丝讨好的意味来。
阿云嘎望着郑云龙,而后者就是不撒手。
外面开始下雨了。这是夏季的最后一场雨,雨停了,夏天就过完了。
雨水初溅到干燥的柏油路面上,扬起一层难以言喻的土腥味。声音点点滴滴,淅淅沥沥,雨点仿佛打在心上似的,泛了一片痒。
阿云嘎心里叹气,投降似的:“我从小就在草原长大……”
郑云龙嘴角偷出一个笑来,把身体往前面挪了挪。
“那里的草原很大,一眼都望不到尽头。我小时候喜欢唱歌,没有人来听,我就喜欢对着我家的羊唱。没有羊听我唱的时候,我就对着草地里开出的一朵花唱。唱到花谢了,我就对着它的根唱歌,希望明年还能见到原来的那朵小花。”
“唱着唱着,我觉得唱歌真好。然后长大了一些,我就去学了跳舞……”
郑云龙打断他:“你跳舞也很不错,我看你在军训的时候被人逼着上台才艺表演了是吧?”
“嗯,但是把腰伤了。跳不了了。腰坚持不下去。”阿云嘎说得淡然,仿佛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雨越下越大了。
潮湿发凉的空气涌进来,把屋子里的炎热全都赶跑了。身上不再黏糊糊的,郑云龙觉得松快了不少。
“你还挺不容易的。你爸妈支持你搞音乐吗?我妈以前做过京剧演员,才……”郑云龙说。
阿云嘎顿住了。窗外又是一道闪电划破夜空。他们默默对视着,空气突然凝固了起来。
“啊,我们换个话题。”意识到这让阿云嘎为难后,郑云龙困意消了大半,急急忙忙转移话题,“那你什么时候决定要学音乐剧的?”
“是我哥哥。”
良久,阿云嘎才回答上。他的声音很小,很轻,但在雨声中显得格外清晰:“他支持我学音乐剧。我差不多是他带大的,因为我爸爸妈妈……”
话语吞没了,他低头一笑,又继续接上:“我不太记得长什么样了。”
郑云龙的心咻的一紧。
窗外的雨密密麻麻,好像打在他的嘴唇上,扇了他无数个响亮的耳光。好死不死,好死不死,非得问这个,人家不愿意说,你非得问这个……
郑云龙舔舔嘴唇,开口:“真抱歉啊……”
阿云嘎抬起头望郑云龙:“没事儿啊。我真不记得了。我一般是靠照片回忆的。”
他的眼睛仍然湿润、明亮,像羊羔,像马驹,仿佛透过这双眼睛还能看见一片草原,看见草原里的湖泊。
有一种近乎澄澈的坚定。
郑云龙突然哽住了,在裤兜里掏出手机,翻开通讯录,把小小的屏幕往阿云嘎面前一摆:
“我不知道能为你做些什么。但是为了感谢你这个来自草原的故事,这是我爸妈的电话号码。”
“以后我妈就是你妈,我爸就是你爸,无聊的时候多挂俩电话给他们。我妈老记着你呢,说我们寝进来一个又帅又瘦的小伙儿,还三番两次跟我打听……烦人,既然这样你干脆把我妈电话一存,她喜欢你你跟她说去算了,让她别来烦我。”
“还有啊,以后有人问你像这种的问题,你别傻不愣登就往外说。这有什么好说的,以为每个人跟我似的心地善良啊。别人问了你就别鸟他,再问就打他,记住没?”
“草原的确挺不错,不过我青岛也很美,你有空我领你去海边转转呗?”
叽里呱啦绕来绕去说了一堆,郑云龙还是把自己脸说红了,说到最后没听到人回应,头埋得更低:“真对不起……我不该问。”
窗外是雷阵雨,瓢泼过后,立马就有转停的迹象。
雨声收住,蝉鸣再起。
一颗心浮浮沉沉,酸酸涩涩,少年人面子薄,一下子从耳朵尖红到了脖颈根。
阿云嘎说:“谢谢你听我的故事。”
郑云龙突然觉得自己快要温柔得化开了。
“你会……打电话吗?我妈真的挺喜欢你的。”
郑云龙把手机攥得死紧。
“会的……我会的。”
阿云嘎给出一个承诺。
而这个承诺贯穿了他们人生的许多许多年。
【二】
When you kiss me heaven sighs
你吻我时天堂亦叹息
And though I close my eyes
即使我闭上眼睛
I see la vie en rose
仍能看见玫瑰人生
2013年 春
1、
这是他们在北舞的最后一个春天。
大家紧锣密鼓筹划毕业大剧,每个人几乎是十几个小时泡在排练厅里。《吉屋出租》这部音乐剧前前后后盘了三年,最后要演出时还是免不了要来来回回定走位和歌词,毕竟这是心血之作,每个人都不想辜负。
尤其是阿云嘎和郑云龙。
他俩算是挑大梁的角色。原本阿云嘎不用演这个角色——穿紧身丝袜,绿色短裤,八厘米粉色高跟鞋,睫毛长得吓人的变装皇后。也没人觉得他会选择这个角色。
当他说“我要演Angel”的时候,所有人都快惊掉了下巴,郑云龙尤其。因为当时已经选好了角色,郑云龙演Collins,是Angel的恋人。
这意味着阿云嘎选择演郑云龙的恋人。
他的解释是:“这个角色很复杂。Angel那种追逐自由、蔑视死亡的态度非常吸引我,我希望能在表演的过程中参透这个角色。”
所有人都被这个理由说服了,只有阿云嘎自己明白其中夹带着几分私心。
他套上丝袜,穿上高跟鞋,带上假发。由于剧情需要他有长达八分钟的唱加跳,中间一秒休息都没有,还要从地板直接跃上桌面。这是个惊人的体力活儿。阿云嘎时常跳得汗水淋漓,假发全部糊在后脖颈,睫毛上挂着的汗滴流进眼睛。
但他依旧一遍又一遍的跳着,像永远上好了发条的机器,跃动,歌唱,敲击,缠绵。每一步都踩在既定的轨道上,每一个眼神都化成了Angel本身——他含情脉脉地望着Collins,伸出手臂,等待一个吻。
但郑云龙就快要疯了。
阿云嘎平日里和和气气一个人,走路不闯红灯吃饭不吧唧嘴不抽烟不喝酒不烫头的规矩好学生,一到了演出时就对自己甚至周围人的要求就开始严格到令人发指,有时候严肃恐怖得像换了灵魂,想让郑云龙摇着他的肩膀怒吼你把我的好班长还回来。
早起练声,睡前练功,一天除了睡觉屁股能挨着床,其余时间都在被阿云嘎赶鸭子似的往练习室里赶。
郑云龙每天早上在清晨的微光里咬牙切齿:是谁当年为你奉献,为你付出,嘘寒问暖,端茶倒水,撬开你的心灵,体贴你的感受……
然后阿云嘎根本没有感情,把郑云龙被子一掀,两只手架住他,直接就能把他支起来,管他乐意不乐意。毕竟人家小时候大草原里捉过羊,现在捉个郑云龙还是比较绰绰有余。
郑云龙撒娇:“嘎子,再让我睡会儿吧……求求你了……”
阿云嘎终于抵不过,放弃了:“给你五分钟,你麻溜儿起来。”
郑云龙嘴巴一撇,蒙头就睡,三秒钟之后小呼噜就响起来了,管他五分钟还是十分钟。
阿云嘎:……
于是阿云嘎自力更生,学会了在睡得跟死人一样的郑云龙身上帮他穿衣服。
郑云龙一醒:
“我的天,你是海螺姑娘吗?”
阿云嘎:“再不起我把你丢进海里去。”
……
在长达几个月的排练时间里,他们从寒冬走向了初春。
郑云龙虽然喜欢偷懒,但好在有一副聪明头脑,总是想得快人一步,所有台词和唱段早已熟练。
他们在排练室里一遍遍将故事上演,Angel和Collins一次次在舞台上初遇、相知、相爱、分离。他们爱了千千万万回,又分离了千千万万回。
每一次相遇都热烈而真诚。Collins迷上Angel,如同在黑暗中追逐一束光源。她那样活泼可爱,是从天堂不慎坠入凡间的天使……唱歌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在为她伴奏,而等她停息下来,每个人都在等待下一次的重现歌喉。
他们吻了千千万万回。
在大庭广众之下,在厚重的幕布之后,在一排排空荡的座位前。
他们接吻,手臂勾住脖颈,腹部贴得没有空隙。他们以恋人的身份接吻,然后分开,然后落泪谢幕。
谢幕之后,谁是Angel?谁是Collins?
谁又爱着谁?
摆在台面上的爱情张扬缠绵,人尽皆知,而在舞台下面的角落里,千千万万回的动心,无人当真。
2、
掌声雷动。
《吉屋出租》圆满落下帷幕。
在最后谢幕的音乐中,“死去”的Angel——阿云嘎披着白布飘飘然又回到了场上,把掌声掀到了另一个高潮。
每个人眼睛里都闪烁着泪光。
在剧中,他们为了自由和爱情讴歌,在死亡面前表现出大无畏的模样。他们蔑视死亡,所以才将爱情和信仰烘托得如此高贵。阿云嘎想,如果换做他自己做得到吗?
他或许还是做不到。
因为他害怕的事情太多了。
阿云嘎隔着人群、灯光、漫天的彩带望向郑云龙。那不是由Angel望向Collins,而是真真切切的,由他自己,望向心上人。
害怕和懦弱让他无法将秘密宣之于口。
有些事情Angel敢做,而阿云嘎不敢。有些吻Collins可以赋予,但郑云龙不会。
是什么时候呢?
阿云嘎问自己。
是什么时候喜欢郑云龙的呢?
回忆开始于一场夏季的雨,湿润的泥土腥气和一道闪电划破长夜——
曾经没有人愿意听他的故事。没有人想试图了解他,没有人知道有一个蒙古族的小男孩曾经对着一朵枯萎的花朵歌唱着许愿。没有人知道那些经年累月的苦楚是如何在时间酿造中缓慢发酵,在漫漫黑夜中自己独自品尝。
没有人懂他为何总是带着矜傲过活,就像没有人问他是否觉得孤独。
在一个雨夜里,有个人的声音像天上坠下来的一滴水。
而这一滴水,在阿云嘎的心中漾开了一片湖。
他想,
噢,原来大学是这么温暖的。
在四年的时光里,郑云龙领着他,从心里的草原上走出来。他不单单只拥有那一朵枯萎的花了。
——曾经对着花许下的愿望,好像终于实现了一点点。
在无数个真切的吻里,他还能奢求些什么更多别的东西吗?
他们手拉着手,掌心贴着掌心向台下鞠躬。血液滚烫,好似融合在了一块儿,舞台闪耀,音响轰鸣。
恍惚间阿云嘎听见郑云龙贴着他的耳朵说:“等会儿给咱妈挂个电话,她肯定老开心了。过几天清好东西你直接跟我去青岛吧……你上次去还是在去年这时候呢。”
阿云嘎扭头望他。那么近,又那么遥远。郑云龙的眼睛里有泪光在闪,像眼底撒满了细碎钻石。
阿云嘎还带着妆。他点点头说好。
3、
下台之后他们连服装都来不及换就奔去了庆功宴,一群人喝得熏醉。
阿云嘎不喝酒,在这个重大场合也就是以茶代酒糊弄糊弄就过去了,而郑云龙是真的往肚子里灌。
他还穿着Collins的红马甲,带着毛线帽,醉眼朦胧间,仿佛又化身成为了Collins。
郑云龙开始唱:
“you'll be my qeen
and I'll be your moat.”
阿云嘎只是笑,但是不敢接下去。他已经演完了Angel,也不再敢看郑云龙的眼睛。
就在郑云龙喝趴下的时候,他口袋里的电话响了,阿云嘎帮他拿了出来,通话界面上明明白白写了个“妈”
阿云嘎把电话接下来,那边立即一阵标准青岛话连贯而至:
“你个biang彪子的还知道接电话昂?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了昂?……”
阿云嘎找了个僻静角落,用手捂住话筒:“阿姨,我是阿云嘎。”
“哎哟是嘎子啊!”那边的语气开始了一百八十度急转:“怎么是你接我电话?”
“郑云龙喝醉了。”
“又喝醉了?这个死孩子真的是气死我了……嘎子啊,你帮我看着他点儿,别让他喝太多。他我知道,别人一跟他比就停不下来!你比他懂事点儿,你帮我管管他哈。”
“我知道,阿姨。”
“今年夏天还来青岛不?”
“来的,来的。”
“那没啥事儿我就挂了,等大龙醒了让他给我回电话哈。”
阿云嘎挂了电话,一扭头郑云龙已经趴在他座位上睡着了。于是只好把手机塞回他的兜里,用肩膀支起他的手臂,让他能站起来。
毕竟郑云龙的身高体重摆在那儿,阿云嘎费了好大功夫才把如同抽了骨的郑云龙抬起来。他们的面颊距离如此之近,好像一偏头就会贴在一起。那些酒气和热力从每一个毛孔里散发出来,郑云龙醉蒙蒙的,时不时往阿云嘎脸上吹着气儿。
春夏之交的夜晚,说凉也不凉,说热也不热。北京城到处种月季,傍晚的风一吹,暗香勾得人心里痒痒。
郑云龙在阿云嘎肩膀上哼唧着。
阿云嘎无来由地想要唱歌,于是他唱了,只唱给醉得不省人事的人听:
“I'll cover you with a thousand sweet kisses
When you are worn I'll cover you.”
一千个甜蜜的吻……
一千个甜蜜的吻。
阿云嘎在路上缓缓哼着歌,一阵风拂过来,竟然是带着夏天的温度的。
春天总归要结束了。
一场暗恋结束,我们终究要分道扬镳。
TBC.
下一章走这里 → 爱满四季下章
如题所言,爱满四季,所以还会有一章秋和冬。
我们梅溪湖冬日恋歌怎么能不拥有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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